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及山西四建党委的批复,5月5日下午,山西七建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帷幕。全体党员参加会议,常务副总经理史永恒主持。
大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体党员集体学习了《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相关篇目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方式,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选举原则,选举产生史永恒、赵海军、范文斌、刘勇庆、侯海英5名同志为党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结束后,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史永恒同志为党支部书记,对其他委员进行分工并就当前工作作出安排。
史永恒同志代表党支部委员作表态发言。他表示,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组织理论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使广大党员深入学、持续学、有效学,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支部委员要发挥自身优势,主动作为,在业务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领支部党员干事创业、拼搏奉献、争当先锋,开创七建集团党支部工作新局面。 他强调,一要民主决策,实事求是。党支部委员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解决实际问题。二要明确职责,团结协作。支部委员会委员作为基层党组织的“领跑者”,要明确岗位职责,团结协作,承担起整体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引领者和凝聚者作用。三要主动作为,争先实干。支部委员是各项方针政策如何落地的倡导者、先行者。日常工作中要达到“走在前、做表率”的作用,紧紧围绕公司重点工作,将党建工作同企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中强引领增动能。